社首
民间祭祀活动的组织者。所谓社,初指土地神,后演化为祭祀社神的集会。汉以前,只有春祭,汉以后有春、秋二祭。春祭是求雨泽,希望神灵保佑五谷丰登;秋祭是报收成,感谢社神的保佑。始于周代,一直延续到清末。古人把社日集会看做节日,此节名 “社”、亦名 “社会”。南北朝·宗懔《荆楚岁时记》: “社日,四邻并结,综会社牲醪,为屋于树下,先祭神,然后飨其胙。”社盛于农村,以邻里为组织,也有一个村庄和一个乡组成一社的。社日时,社首用募捐的经费组织操办,除祭祀外,还搞一些娱乐性的活动。社首一般是入社人按社轮充;有的是由保甲长、乡约、衙役、书吏担任;也有的是由有功名的人和官户充当。这些人往往借机勒索。清·沈澜《赛田诗》称,会社时“里正朝来遍掠钱”。( 《清诗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