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查法
为了认清某种社会现象或解决某个实际问题,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运用社会学的方法,对有关社会现象进行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考察,收集大量资料,通过对资料的加工、整理以及分析,从而得出较为科学的认识,为改造社会提供最优化的方案的方法。分成两大类,即工作性的社会调查和研究性的社会调查。工作性的社会调查,主要是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法而进行的调查;研究性的社会调查,包括为制定某个政策以及检查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而进行的反馈性和探索性的社会调查、在某一学科领域内进行的具有专业性质的社会调查等。社会调查的任务是,对某一社会现象、社会问题或社会事件进行调查和了解。通过掌握的第一手材料来解释和说明所发生的各种事实及其相互关系,为解决问题提供线索和方法。按照调查对象的范围和选择对象的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按照调查的途径划分,可以分为间接调查和直接调查。社会调查经常用的方法有亲自访问、派员了解、开调查会或座谈会等。在实际工作中,它们往往相互依存,共同作用于同一调查过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