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史学狭义指研究政治、经济、军事之外的各种社会活动的历史。研究对象是社会结构、社会过程、社会行为的历史和阶级、阶层、集团的发展及其运动斗争和协调等。主要包括家庭史、老年史、青年史、儿童史、妇女史、劳动史、种族史、闲暇史、城市史、犯罪史等分支学科。广义指研究社会整体的历史。研究对象是多种多样的、广泛的和综合的,包括物质条件、人口结构、经济发展趋势和社会阶级、集团、阶层的变迁,社会化过程,行为方式,以及意识形成过程等。任务是把所有这些专门史纳入一个完整的体系,以研究整个社会的历史。主要采用跨学科的方法,利用经济学、文化人类学、特别是社会学理论和方法进行综合研究。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新社会史学”,利用计量方法处理各种数据,提出重大的有待分析的问题,使研究更加精确。其许多有影响的成果,是过去20年法、英及其他有关国家史学最重大的发展。法国年鉴学派和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强调研究社会整体的历史,提供了克服学科上分隔状态的两种重要的社会史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