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股承销团承销一次发行面值总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预期销售总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社会公众股的证券经营机构联合体。通常由2个以上承销机构组成。在承销团中,主承销商负责承销的全面事务,与发行公司签署承销协议书,其他的承销团成员分别担任副主承销商、分销商等职,按各自的承销比例和职责分配承销手续费,承担承销义务和责任。 社会公众股承销团 社会公众股承销团underwriting group of social public stock承销一次发行面值总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预期销售总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社会公众股的证券经营机构联合体。通常由2个以上承销机构组成。在承销团中,主承销商负责承销的全面事务,与发行公司签署承销协议书,其他的承销团成员分别担任副主承销商、分销商等职,按各自的承销比例和职责分配承销手续费,承担承销义务和责任。 ☚ 社会公众股承销协议书 社会公众股承销商资格 ☛ 000084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