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
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不同社会形态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即生产资料的所有制。马克思说过: 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生产资料归谁所有,以及与此相应的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决定着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各个环节的特点,所以,生产资料所有制构成社会的根本经济特征。例如,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以雇佣劳动为特征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从而决定了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再生产的各环节,都是为资产阶级追求最大限度的剩余价值服务,再生产各个环节都从属于资本的需要,体现着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可见,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是资本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资本主义社会同其他社会形态的根本区别。又因为在社会中人们之间的关系最本质的关系是物质利益关系,而分配关系则是物质利益关系的重要表现形式。所以,一定社会的分配方式同该社会的所有制都是该社会的根本经济特征。例如,资本主义根本经济特征,就包括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对资本家的按资分配、对雇佣劳动者的按劳动力价值分配。
随着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结束,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成为社会所有制结构的主体,标志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建立。正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劳动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这就使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各个环节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它们不再是为资本家追求最大限度的剩余价值服务,不再体现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而是为满足劳动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服务,体现了消灭剥削,逐渐达到共同富裕的关系。所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
此外,在社会主义公有制范围内,人们通过按劳分配来实现其物质利益,这种分配方式既区别于一切剥削制度下的分配方式,也区别于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分配方式,因此,按劳分配也构成为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关于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列宁曾作过这样的表述:“人类从资本主义只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即过渡到生产资料公有和按每个人的劳动量分配产品。”
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如何正确把握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从而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始终是一个带根本性的原则问题,对此,邓小平曾指出,我国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其重要表现就在于,“我们坚持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原则。”“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这些精辟论述,实质上都是讲的社会主义根本经济特征问题,同列宁的表述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
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进一步对社会主义的本质进行科学地概括,即科学地揭示社会主义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等方面的根本特征。他指出: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本质的概括正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综合体现。(1)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这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作用的必然结果,这是一场革命,革命就是解放生产力,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使社会生产力得到解放,并能大大促进和推动生产的发展。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又使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更加完善,从而进一步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所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和完善的结果。(2)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都只有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下,才能得到实现。
我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其根本经济特征必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但我国又是处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比较低,而且发展不平衡、存在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多层次,这就使得我国在相当长时期内在所有制结构上必然是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结构,相应地在分配方式上也必然是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坚持在多种所有制结构中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多种分配方式结构中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如果离开了这两个主体地位,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性质就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