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原则与形式
筹集财政收入的原则是指国家组织财政收入时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它是与生财之道和用财之道紧密相连的聚财之道,主要是解决财政收入向谁收、收多少及怎样收的问题。我国筹集财政收入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发展经济,广开财源。即在组织财政收入时,必须从发展经济入手,广开财源,讲求生财之道,注重源与流的关系。财政收入的规模决定于经济发展的规模。经济发展了,财源根深叶茂,源远流长。离开了经济的发展,则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贯彻这一原则,必须将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根本途径。从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增强综合国力出发,合理开发利用各种资源,搞活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速度和效益的统一,发展财政收入。同时取得财政收入的方式和数额,必须有助于经济发展,才能保证财政收入的日益丰裕。
(2) 兼顾国家、经济组织与个人之间利益的原则。财政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数量直接制约着经济组织、个人占有的份额和比例,关系到他们的经济利益。故筹集财政资金时,必须贯彻物质利益原则,正确处理三者经济利益关系,协调其矛盾,确定合理的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达到聚财有方、数量有度、方法多样,以聚财促生财。
(3) 效率的原则。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一是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财政收入要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和经济效益。一定时期内,有限的社会资源,在市场和政府之间应当保持一个合理的比例,即财政收入应确定合理的规模,既不能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把企业搞活,又要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必要财力,把微观效益同宏观效益统一起来。二是财政征收时,讲究征管工作的高效率,使税收成本应当最少。
(4) 公平的原则。从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的要求出发,财政负担应与各经济组织和个人的承受力相适应。要求拥有相同能力的人,必须缴纳相同的税收 (横向公平); 具有较高能力的人缴纳更多一些税收 (纵向公平)。
财政收入的形式是指国家取得财政收入所运用的手段或采取的方式方法。它取决于国家行使权力的不同身份 (社会管理者和资产所有者),国家特定的经济目的,经济管理体制和国家财政集中程度等因素。目前,我国财政收入主要形式有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入、债务收入及其他收入,其中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