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道德规范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活动中应遵循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是商品经济的自身发展要求与社会主义道德相结合的体现。其主要内容是:一公平竞争。竞争双方应有平等的条件,竞争双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损害对方的根本利益。(二) 珍惜时间,讲求效益。(三) 自由、平等交易。交易双方要以情愿为基础,不能以任何方式强迫或诱骗对方。(四) 恪守信用。包括不违约、不逃避应尽的义务(如买卖双方或经营者之间应尽的义务及应对社会履行的义务等)。(五) 货真价实。不能欺骗客户、顾客,要按质论价、货价相符;不弄虚作假,不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六) 秉公办事。在商品经济的管理中要公道正派,不偏私;要保证商品流通渠道的畅通,更不能人为地设置障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