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碳排放权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碳排放权

碳排放权

减排困难的企业可向减排容易的企业购买碳排放权,完成减排任务的同时获得收益。其遵循的原理是,具有价值的资产可以作为商品在市场上进行交换。碳排放权可能超过石油,成为全球交易规模最大的商品。碳排放权的主体主要有国家、群体、自然人三种类型。
❶国家。《气候变化公约》 和《京都议定书》 都是从国际公平的角度出发,以国家为单位来界定一国的碳排放权的,在国家减排责任中区分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不同阶段的国家碳排放总量的指标。以国家为主体的国家碳排放权虽然注意到了国家层面的公平,但是忽略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公平。
❷群体。以群体为主体类型的群体碳排放权,主要是指各种企业或营业性机构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获得排放指标,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利。群体碳排放权具有可转让性,这是国际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制度建立的基础。
❸自然人。以自然人为主体类型的个体碳排放权,是指每个个体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不论在何处,都有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的自然权利。后京都时代碳排放权的分配更多地着眼于个体碳排放权问题。
碳排放权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自1990年联大为缔结防止气候变化公约而开始政府间谈判以来,国际社会先后制定了 《气候变化公约》、《京都议定书》、《波恩协定》、《布宜诺斯艾利斯行动计划》、《马拉喀什协议》、《德里宣言》 以及 “巴厘路线图” 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在加强全球共识和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并为碳排放权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其中最重要的是《气候变化公约》 和 《京都议定书》。《气候变化公约》 申明: 应当以统筹兼顾的方式把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与社会和经济发展协调起来,以免经济受到不利影响,同时充分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实现持续经济增长和消除贫困的正当的优先需要。《京都议定书》 也明确将量化的排放限制和减排承诺与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努力联系起来。如第2条第1款规定:“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在实现第3条所述关于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时,为促进可持续发展,应根据本国情况执行和进一步制订政策和措施”; 第3条指出: “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应个别地或共同地确保其在附件A中所列温室气体的人为二氧化碳当量排放总量,不超过按照附件B中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以及根据本条规定所计算的分配数量,以使其在2008年至2012年承诺期内这些气体的全部排放量从1990年水平至少减少5%”。此外,《巴厘行动计划》 也提及了可持续发展原则,并提出对后京都体制进行协商的任务。无论是 《气候变化公约》还是 《京都议定书》,都肯定了发展中国家基于发展需要的碳排放权。

☚ 碳市场   基准线 ☛
00002403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8: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