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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破产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破产》

《破产》外国文学作品简析

挪威剧作家比昂逊(1832—1910)的代表作之一。啤酒厂厂主悌尔德正濒临破产。他摆下宴席,招待信托公司管理人林德和啤酒厂的雅柯布逊,企图骗取他们的贷款,作最后挣扎。在酒席上,悌尔德对林德等人大加吹捧,终于使他们答应了他的要求。但律师伯伦特在核查帐目后,宣布他已经破产。悌尔德大骂伯伦特,可还是在破产申请上签了字。破产后的悌尔德准备携工人的工资潜逃国外,由于财产管理处的人到来才未能得逞。后来,悌尔德在大女儿华宝格、秘书桑尼斯和小女儿西妮的帮助下重振产业。3年后,悌尔德在海边建设了新居,他的破产申请被撤消;华宝格和桑尼斯也在共同的奋斗中产生了感情,终于结为夫妻。

在剧中,比昂逊揭露了资产阶级金融家们的罪行。悌尔德是个金融投机家,为了追求巨利,他骗取农民工人的储蓄进行不正当交易,使他们遭到重大的物质损失。投机买卖失败后,悌尔德面临破产,这时他仍用欺骗、哀求、恫吓等手段,完全撕破了所谓“上流人”的假面具,最后甚至打算卷着应发给工人的金币潜逃。这些描写把金融家的丑恶和自私刻划得淋漓尽致。作家通过悌尔德大宴宾客、谋取贷款的一场戏,对资产阶级为谋取私利,逢迎拍马、彼此欺骗、互相倾轧等令人作呕的丑态进行了尖锐的揭露。此外,剧本通过悌尔德家庭关系的描写,揭露了资产阶级家庭生活的空洞、虚伪和冷酷。夫妻间没有信任,情人间没有爱情,完全被资产阶级剥削意识和金钱利益所替代,他们为金钱而进行欺诈,自己却成了金钱的奴隶。作品对资产阶级的丑恶面貌进行鞭挞时,笔锋犀利,但触及到这些剥削者的本质时,却不够深刻。作者认为悌尔德的罪状是他进行了“不正当”的买卖,所以结尾就写他改邪归正,靠自己的力量振兴了产业。这种结局无论如何都减弱了作品应有的深刻性。

《破产》在艺术表现上很有特色,剧本采用被称为“韵文”的挪威本民族语写作,吸取挪威民间创作的传统。比昂逊擅长于尖刻的讽刺手法,如悌尔德请客的场面中,通过资产者们自己的语言,暴露其虚伪狡猾,相互利用的本性。作者不动声色,却收到了揭露讽刺的效果。比昂逊也善于通过不同情态下人物行为的前后矛盾,来刻划人物。曾为了悌尔德财产而爱上西妮的哈玛副官,到悌尔德家来往自如,以主人自居,但悌尔德一破产,他却反目为仇,扬长而去; 悌尔德和伯伦特的关系也是这样,开场时,二人相敬如宾,客套非凡,悌尔德更将他当成挚友亲朋,但当他宣布悌尔德破产时,悌尔德却不惜破口大骂, 拔枪相向。这种矛盾行为的描写, 对刻划人物起到重要作用。剧本在戏剧冲突和人物道白上都很有特色,值得借鉴。

破产4684比喻受到损害或损失。闽语。福建厦门〖〗。新衫烧一空,规领拢~新衣服烧了个洞,整件受到损害。

破产pòchǎn

❶失去全部财产
 △ 宣告~。
❷比喻失败
 △ 阴谋~。

破产pòchǎn

❶ 〈动〉失去全部财产:已经破产│因炒股而破产。
❷ 〈动〉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法院依据本人申请,把债务人的财产变价归还各债主,其不足部分不再偿还:宣告破产│企业破产。
【同义】倒闭。
❸ 〈动〉比喻彻底失败:计划破产│阴谋彻底破产。
【同义】流产│失败。
【反义】成功│得逞。

破产pò chǎn

比喻事情失败。

破产

pò chǎn 指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法院根据本人或债权人的申请,做出裁定,把债务人的财产变价依法归还给债主,其不足之数不再偿还,也指丧失全部财产、计划的事情失败等 (bankruptcy; insolvency; go broken; go into liquidation; lose all one’s assets because of nartual disaster and so on): 放心吧,我们公司想办法还债,不会~的。

离析形式所占比例例 句
破+了+产★★★◇ 由于经济形势不好,这家公司没过几
年就破了产。
◇ 他本来开了个汽车修理厂,没想到经营
时间不长就破了产,妻子也离开了他。
◇ 你害得我破了产,你也不会有好下场的!
◇ 我现在只是一个破了产的穷人,不能
给你幸福,咱们离婚吧。
破+[代]+产◇ 你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企业破谁的
产?最后受损失的是企业还是银行?
破+过+产√ 我们老板以前破过产,但是后来他通
过努力又开了家新公司。
破+[补]+产√ 你放心吧,有了银行的这笔贷款,公
司破不了产。
破+的+产√ 他的公司是因为经营不善破的产。

破产pò chǎn

动词。
❶债务人无力还债,法院裁决将其财产归还债主,用于贬义。
【例】 资本家要发展自己的财产,或者要在经济恐慌时不致破产,他就必须挤倒很多较小的资本家,就必须使无数的工人饥饿。(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
❷指丧失全部财产,用于贬义。
【例】庚子年 (1900) 前后,四川连年旱灾,很多的农民饥饿、破产,不得不成群结队地去 “吃大户”。(朱德《回忆我的母亲》)
❸比喻事情失败,用于贬义。
【例】长征宣告了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围追堵截的破产。(毛泽东《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

破产

(同)崩溃 倒闭

破产pò chǎn

❶ 债务人无力偿还欠债时,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变价,偿还债权人,其不足之数不再偿付。1879年黄遵宪《日本杂事诗》卷二:“西货: 月支毾[XCHAR[R201405004_FZSYK_F8B4]]花千色,王母琉璃酒百种;破产争求番舶物,只赢不买阿芙蓉。”1890年《日本国志》卷二十:“明治七年,小野组既破家(小野为豪商之首。组者,谓组合为商,即商会也),岛田组又报倾产(亦豪商。当时二家破产,连累甚广,官库亏损亦及九十六万余圆)。”1906年4—5月伍廷芳《商部、修律大臣会奏议订商律续拟破产律折》:“诈伪倒骗者之出于有心,与亏蚀倒闭者之出于无奈,臣皆谓之破产,而情形究有不同。诈伪倒骗,洵属可恨。亏蚀倒闭,不无可原。”
❷ 比喻事情失败(多含贬义)。1919年梁启超《欧游心影录节录》:“欧洲人日日大声疾呼,说世界末日,说文明破产。”

破产pò chǎnбанкрóтство; разорéние; крах; несостоятельность

超支、赤字、亏本、亏短、亏耗、亏空、亏累、亏欠、亏折、亏蚀、亏损、赔本、赔累、赔钱、赔账、破产、折本、蚀本;得利、多余、节余、结存、结余、剩余、下剩、盈余[赢余]、赢利[盈利]、余存、余剩、余下、赚钱

○超支chāo zhī

(动)支出超过规定或计划:每个月伙食费不能~|这家公司的广告费月月~|~部分自负。

○赤字chì zì

(名)指经济活动中支出多于收入的差额数字,簿记上登记这种数目时,用红笔书写:财政~不断上升|公司今年财务已经出现~。

○亏本kuī běn

(动)损失本钱;赔本:~生意|~交易|~算我的|~卖出。

○亏短kuī duǎn

(动)数量不足;缺少:账上~约六十万元。

○亏耗kuī hào

(动)损耗:他们公司的~比我们还多。

○亏空kuī·kong

(一)(动)支出超过收入,因而欠人财物:这一年~了许多 |年终结账,虽未~,也无盈利。
(二)(名)所欠的财物:账面上竟有那么大的~|弥补~。

○亏累kuī lěi

(动)一次又一次地亏空:由于管理不善,这个厂连年~|银行虽有~,数量不多|这次~至少数十万元。

○亏欠kuī qiàn

(一)(动)亏空:一年下来~了不少钱|人家~我的,就一笔勾销吧。
(二)(名)亏空的财物:还清了去年的~。

○亏折kuī shé

(动)损失(本钱):连本钱都~进去了 |做买卖,有时~,有时盈余。

○亏蚀kuī shí

(动)亏本:资金~|工厂停歇,~巨大|这项工程由于~,第一期完成后就有些难以为继了。

○亏损kuī sǔn

(动)支出超过收入:企业~|资金~|不但没有~,还略有盈余。

○赔本péi běn

(动)本钱、资金亏损:~生意|~交易|~买卖。

○赔累péi lěi

(动)赔钱亏累:工厂~倒闭|~了不少钱。

○赔钱péi qián

(动)赔本:~的买卖|这笔交易~了。

○赔账péi zhàng

(动)〈方〉赔本儿:吃~了。

○破产pò chǎn

(动)丧失全部财产:许多工厂因为经营不善而~|一场大火使附近的许多农家破了产。

○折本shé běn

(动)(~儿)赔本:~生意|这次买卖~了 |做买卖折了本儿。

○蚀本shí běn

(动)赔本:~的买卖我不干|~生意。

●得利dé lì

(动)得到利钱、利益、好处:没赔本,反倒~了 |从中~|双方都~。

●多余duō yú

(动)有余;剩余:~的粮米|略有~。

●节余jié yú

(一)(动)节省而剩余:这是~下来的钱。
(二)(名)节省剩余的钱物:这些~都派正当用处了。

●结存jié cún

(一)(动)结算后余下(款项、货物):今年~的钱不多。
(二)(名)结算后余下的钱物:年年有~。

●结余jié jú

(一)(动)结算后余下(指财物):食堂的伙食~了几千元钱。(二)(名)通过结算余下的钱物:月月有~|今年的~不少。

●剩余shèng yú

(动)从某一数量里减去一部分以后遗留下来:~产品|~价值|~劳动|~物资|不但没有亏欠,而且还会~。

●下剩xià shèng

(动)剩余:账上~十万元|~的钱不多了。

●盈余yíng yú

(一)(动)收入中除去开支后剩余:~两千元|~一大笔钱。
(二)(名)盈余的财物:今年的~比去年多|拨出去年的一部分~修建新房。也作【赢余】。

●赢利yíng lì

(动)获得利润:~率|年初计划~二百万元。也作【盈利】。

●余存yú cún

(名)(出入相抵后)剩余的部分:偿还贷款后,尚有~|~放在银行里。

●余剩yú shèng

(动)剩余:去年的口粮有~|~的钱还了药账。

●余下yú xià

(动)剩下:~的钱,你买书吧|~的钱全归你。

●赚钱zhuàn qián

(动)获得利润:~的企业|开商店~|轻工业~快。


成功、得计;覆败、流产、破产、失败、受挫、夭折、砸锅

○成功chéng gōng

(动)获得预期的结果:~的经验|祝你~|演出~了 |总有~的一天|试验终于~了 | 良好的开端,是~的一半|研制~一种新产品。

○得计dé jì

(动)计谋得以实现(多含贬义):自以为~。

●覆败fù bài

(动)倾覆败亡:荆州~,大臣失节,百无一还。

●流产liú chǎn

(动)比喻事情在酝酿或进行中遭到挫折而不能实现:这项计划因人事变动而~。

●破产pò chǎn

(动)比喻事情失败(多含贬义):他的阴谋彻底~了 |公司~后,他一直没有工作。

●失败shī bài

(动)工作没有达到预定的目的:~的经验|~是成功之母|无数次~蕴含着成功的希望|那场政变很快以~告终。

●受挫shòu cuò

(动)遭到挫折:~而气不馁|进攻~后,指挥员们紧急商议对策|他的营销方案由于不了解市场而~。

●夭折yāo zhé

(动)比喻事情中途失败:他的企业创办不久就~了|这项宏大的工程面临~的危险。

●砸锅zá guō

(动)〈方〉比喻办事失败:让他去办这事,准~|再好的事,让他一插手便~了。


破产、受挫、无成;有成

○破产pò chǎn

(动)比喻事情失败(多含贬义):计划~|阴谋~|彻底~|殖民政策的~。

○受挫shòu cuò

(动)遭到挫折:~而不气馁|接连~|在经济上~|~后重整旗鼓。

○无成wú chéng

(动)〈书〉没有做成;没有成就:一事~|事业~|老而~| 与民为敌者~。

●有成yǒu chéng

(动)〈书〉成功;有成效;有成就:事业~|学业~|三年~|有志者必~|不肖~,恩师所教|长子聪慧,或可~|万一~,不忘厚德|谈判可望~。

破产

丧失全部财产。《史记·孔子世家》:“崇丧遂哀,~厚葬,不可以为俗。”

失败程度

失败程度

容易失败:易败
一定要失败:必败(骄兵~)
 事情一定失败:焦熬投石
事业上多次成功又多次失败:三起三落
屡次试验都失败:屡试屡踬
失败次数很多,经常失败:屡战屡败 屡战屡北
很快就要失败:败不旋踵
全部失败:满盘皆输
全部失败和不成功:满盘皆空 满盘俱空
彻底失败:破产
事情彻底失败:全军覆没 全军覆灭 片甲不回
干坏事终于彻底失败:身败(~名裂)

☚ 失败原因   不成功 ☛

丧失

丧失

丧(凋丧;沦丧) 亡(亡失;失亡;沦亡) 走(走失) 夺(~去)抎 坠 陨(陨失;颠陨) 散 爽(爽越) 损(隳损;~兵折将) 愆 迷(迷失) 落 捐失 失掉 失抎 丢脱 遏佚 破败
丧失某种事物:亡羊
丧失财利:失利
丧失配偶:寡(守望门~) 鳏
因受束缚而丧失:梏亡
遗亡丧失:遗覆
惑乱丧失:蛊丧
日趋丧失:销融
消亡,丧失:销殒
完全丧失:扫地(威信~) 付之东流 付之流水 付与东流 付之逝水 付之行云 付诸东流
 丧失全部财产:破产
 丧失殆尽:十无一二 百不存一 百无一存 百不一存

☚ 散失   损失 ☛

破产

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依法清理其债务的法律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人民法院在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应在规定期限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债权人可以组成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或者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以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破产财产优先偿付破产费用后,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列为第一清偿顺序。依据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企业宣告破产;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与这一《暂行规定》,同时公布的《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中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可依法享受职工待业保险待遇。


破产

破产一词来源于拉丁语fallitux,是失败的意思。从法律意义上说,破产就是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事件。在西方和一些国家中,有两种关于破产的概念:一是指资不抵债,即债务人负债总额大于资产总额。大陆法系国家多采用这个概念。二是指无力支付,即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英国和有些国家采用此概念。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条第1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可见,我国是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作为企业破产的原因。

破产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负债超过资产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或者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避免倒闭清算的法律制度。破产制度是商品经济社会的一种法律现象,最初产生于古罗马时期,目的是为在债务人没有财产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解决如何还债与债权人间利益冲突,做到公平、有秩序地清偿。中国于1986年12月2日由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试行)》,并已于1988年11月1日生效实施,建立了破产制度。此前曾在一些城市进行了破产制度的试点工作。我国破产制度的建立是为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通过破产淘汰机制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发展生产力,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破产制度是对民法债权制度和民事诉讼与执行制度的重要补充完善。破产在法律上一般是指整个破产制度,有时则特指破产原因即破产界限。在指破产制度时,狭义上仅指破产清算程序,在广义上则还包括各种和解整顿制度。在指破产原因时,依法律的具体规定不同,破产又分为事实上的破产与法律上的破产。前者是指债务人因负债超过资产不能清偿债务而破产,后者是指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破产,虽其负债不一定超过资产。在一些国家,除自然人与法人的破产外,还有遗产的破产。破产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破产原因、破产申请、破产宣告、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和监查人、破产财团、破产债权、别除权、取回权、撤销权、抵销权、破产分配与终结、复权、破产犯罪,以及各种和解整顿制度。

破产

破产

企业法人终止的原因之一。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法由法院终止其人格的情形或者程序。破产可以由债权人提出,也可以由债务人提出。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应当提供关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应当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企业法人被宣告破产后,要进行清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经一系列破产程序后,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0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后公告该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

☚ 解散   法人清算 ☛
破产

破产pochan

债务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其所付债务时,法院根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申请,将其全部财产变价归还债权人的裁定。债务人破产由法院宣告,受破产宣告的债务人称为破产人或破产债务人。享有破产债权的权利人称为破产债权人。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其财产交由法院指定的清算人保管。各债权人应在一定期限内向清算人申报其债权,由清算人确定破产人的资产负债额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全部资产,依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归还给各债权人。经破产程序清理债务后,债权人未能得到应清偿的数额,债务人不再负担清偿责任。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使各债权人对其债务人的财产获得平等分配的清偿权利,各国专门设立了有关破产问题的法规,即破产法。虽然各国破产法的编制体例不同,但均是关于破产宣告、债务清偿、债权人债务人和解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于1986年12月2日公布。它规定:对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到期清偿债务的,依法宣告破产。实施破产法对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 进出口商品检验   商标专用权 ☛

破产

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能同债权人达成和解而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依法在债权人间进行分配,并免除其无法清偿部分的债务。历史悠久,起源于古罗马法。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和我国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破产制度,以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破产

见“法学”中的“破产”。

破产

破产

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的法律事实。它的主要特征是:第一,债务人处于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债务的事实状态; 第二,债务人的财产不能靠自己独立支配,而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依破产程序进行分配。

☚ 给付之诉   破产分配 ☛

破产Bankraptcy

法院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对债务人已无力偿还其债务状况的宣告。被宣布破产后,破产者所有资产将公平地清偿给所有债权人。在国际上,破产与无力偿还债务有不同的法定意义。按照美国联邦破产法案的定义,无力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资产总额,按公平的估价,已不足以偿还其欠债。债务人虽然无力偿还债务,但可以通过债权人和债务之间减缓债务的协议,而不成为破产者;相反,债务人虽然尚有清偿债务的能力,但若本人自愿提出破产申请,或由债权人提出非自愿申请,指控债务人有若干破产行为时,也可以在无需有其无力偿还债务证明的情况下,成为破产者。

破产

当个人经营的商号不能全部清偿欠债(指确实无力偿付)时,可由所有债权人中的1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是税务当局) 向法院申请下令宣布该商号破产。破产后,税务当局在所有债权人中具有收回欠税的优先权。

破产

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件,当债务人(自然人或法人)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法院可依债务人本人或债权人的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宣告破产后,破产人的财产即交法院指定的清算人管理。各债权人应在一定期限内向清算人申报其债权,由清算人确定破产人的资产负债额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全部资产,按法律规定的顺序的比例,分配给各债权人抵偿债务。经破产程序清理债务后,债权人未能得到清偿的部分,债务人不再负清偿责任。
破产事件的三要件:(1)破产事件中的债,指的是“到期债务”;(2)所谓清偿指的是“全部清偿”;(3)不能清偿,指的是毫无办法清偿。它意味着以下几种可能性都不存在了: (1)说服债权人,允许延期还债或减免债务,可以摆脱不能偿还 “到期债务”的困境; (2)如拥有价值相当的财产,可以抵押获得贷款,用以清偿“到期债务”;(3)信誉度高,借新债还旧债,即使负债已经超过了资产也不致于破产。
《破产法》第3条第2款规定,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宣布破产:(1)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2)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清还债务的。同时规定: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且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中止破产程序。
[参] 破产法

破产

破产pochanbankruptcy

企业负债总额超过其拥有的法人财产总额,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或无法调动资金来清偿债务,法院依该企业或债权人的申请宣告破产,依法定程序对该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以抵偿债务,企业因此而关闭的行为。
破产无论对企业、债权人以及该企业的员工,还是对社会都是严重损失,是一个痛苦的选择。但是,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中一条不可逾越的规律,企业只有生没有死不符合唯物辩证法。企业有生有死是客观存在,世界各国都是如此,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尤为明显。就整个社会而言,企业破产推动了社会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促进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是社会有生机的表现。明智的企业家在观察到企业已走下坡并无法救治时,应果断采取破产措施,来保护债权人和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能将资本全部耗尽后再破产。有的企业产品没有销路,又没有改产的可能,其资本金利润率已是长期负增长,这样的企业早破产对国家、对企业、对员工都是有利的。根据现代企业制度原则,破产企业只以其法人财产承担有限责任,投资者也只以投入额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法破产后,债务人和职工可摆脱困境另谋生计。
破产不仅是一个企业内部的问题,而且是个社会问题。因此破产不能以债权人或债务人的意志来确定,而是要按国家法定的程序办理。世界通行的程序是:
❶破产申请。分为两种申请,一种是由债权人提出申请,另一种是由债务人提出申请;
❷受理破产。由法院受理并通知债权人,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破产案件进行调查研究;
❸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接管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❹成立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的主要职权是: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❺和解与整顿。如是由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的,在法院受理案件规定期限内,企业主管部门可以申请整顿,不予破产(但整顿期不得超过二年),同时向债权人会议提出申请和解协议。如达成和解协议,经法院认可后,可由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
❻破产宣告。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二是不执行和解协议,整顿期间财务状况继续恶化,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申请终结整顿;三是整顿期满后企业不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
❼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一般为:首先是破产费用,其次是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再次是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最后是破产债务;
❽法院裁定执行;
❾破产终结。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务不再清偿;
❿注销登记。
国防工业由于受平战交替变化的影响,生产大起大落,尤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局势趋于缓和,国防工业生产处于低潮。许多国防工业企业连年亏损,已到了甚至超过了破产的界限。但由于这些企业大都是国有独资企业,承担着国家特殊的社会职能,国家采取了特殊的保护措施不使其破产,以保留足够的军品生产能力。对于被撤销军品生产能力的企业,在其连年亏损和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不应采取消极保护措施,应坚决破产。

☚ 法人财产权   国有企业 ☛
破产

破产

债务人在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时,经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公平清偿给所有债权人的程序制度。

☚ 拍卖师执业限制   破产财产的范围 ☛
破产

破产Bankruptcy

破产一词来源于拉丁语“Falletux”,意思为失败。在中文语义中,破产一词也有 “失败”、“倾家荡产” 之意,法律意义上的破产虽然也含有这些字面意思,但其含义更为复杂,更有其严格的内涵。
我国 《破产法》 把破产定义为: “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为使债权人依法得到满足而依债务人或债权人的申请所作的宣告。” 徐杰等主编的 《经济法学》 对破产一词的解释是: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依法将其全部财产抵偿其所欠的各种债务,并依法免除其无法偿还的债务。” 日本 《法律学小辞典》 对破产所下的定义是: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以将债务人所有财产公平清偿给所有债权人为目的的,审判上的程序。”
从上面几个对“破产” 所下的法律定义来看,作为法律术语的 “破产”,一般具有两层含义: 其一,表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所处的一种客观状态。在这一意义上,破产是对债务人特定经济状态以及法律后果的概括和抽象。其二,破产又指法院以及当事人处理债务清偿事件的特定程序。在此意义上,破产又是从破产申请到清算、债务偿还和免除等一系列法律程序的总体表述。前者,即 “不能清偿债务” 的状况可以看作破产的客观条件; 后者,即通过审判程序使债权受到公平清偿,则可以理解为破产的内容。
法律意义上的 “破产” 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破产是一种特殊的偿债手段。以一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基础,任何债务人都必须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借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债务人的偿债行为是一种最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是,与一般偿债行为不同的是,破产是以债务人自体经济上的消灭 (不是指自然人肉体上的消灭) 为特征的,即以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作为偿债基础的特殊清偿手段。债务人以全部资产作一次性偿债,并因此而丧失主体资格,这是破产最直观的特征。
其次,破产又是通过法律审判程序而实施的清偿手段。从理论上说,破产自始至终都处在审判过程中,整个破产过程是一种特殊的审判过程。并未诉诸法律程序的偿债过程,即使债务人将全部资产用于偿债,也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破产性质。破产同审判程序必然相联系的主要原因在于: 其一,破产往往并非完全出于债务人的自愿,甚至也并不符合所有债权人的愿望,因此,它不能不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这就需要以司法强制力来实施。其二,破产时,债务的清偿要做到合理公平,也必须由审判机关介入并主持。只有审判机关才能准确地查明事实,并主持破产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三,只有通过审判机关,才能对债务人的主体资格作出否定评价,并从法律上宣布债务人的 “死亡”。也就是说,通过破产不仅由债权人依法分配债务人全部资产,从而在经济形态上消除了债务人的存在; 同时又由审判机关从法律上取消了债务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只有审判机构的介入,这一结果才能出现。
再次,破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公平地清偿债务。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通常存在若干债权人,而债务人的资产又常常不能抵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权要求,这就需要公平地清偿债务。所谓公平清偿,是指依据破产法所确定的一系列符合商业经济实践和民事交往一般机理的原则进行清偿,从而使债权人所得到的清偿同其债权的性质和债权的数量相适应。公平清偿是处理破产过程中各种问题所坚持的基本准则,也是债权人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受偿的原则。
最后,破产是商品经济社会的自然现象,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优胜劣汰是社会进步的自然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健全有效的企业劣汰机制,是实现企业总体优化的关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构成了现代企业制度最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其中破产机制对企业乃至社会而言,其约束效果是实实在在的。对所有者,破产就意味着其颗粒无收,这将促进所有者更加科学地把握资金投向,审慎地选择经营者; 对于债权人,企业破产可使其从血本无归的窘境中解脱出来,使已发生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因此,企业破产也是对债权人的一种保护; 对于债务人本身,破产意味着一种解脱,无论采用何种破产方式,债务人一般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摆脱或减轻债务负担,从而给那些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一个重新参与竞争的机会; 当然,破产企业的职工是无辜的,但破产对他们的影响却是深刻的,也只有这时,职工才能真正感受到一种与企业荣辱与共的切身体验。因此,破产对于单个企业来说,是消亡,而对企业整体是优化,是生产要素的重新调整和优化配置。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破产制度,是现代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和发展的基本构成要素。

☚ 法人   异化 ☛
破产

破产

债务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法院依照债务人或其债权人的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的一种行为。破产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即交法院指定的清算人(亦称破产管理人)管理并进行清算。各债权人应在一定期限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由清算人确定破产人的资产负债额,而后按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分配给各债权人抵偿债务。经破产程序清理债务后,债权人未能得到清偿的部分,债务人不再负清偿责任。

☚ 绝对证据   航行权 ☛
破产

破产

指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法院根据债务人 (或债权人) 的申请,将其全部财产变价归还债权人的裁定。受破产宣告的债务人称为破产人或破产债务人。享有破产债权的权利人称为破产债权人。宣告破产后,破产人的财产即交法院指定的清算人管理。各债权人应在一定期限内向清算人申报其债权,由清算人确定破产人的资产负债数额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把债务人的财产变价后,依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归还各债权人,其不足之数额债务人不再负清偿责任。

☚ 经济合同管理   拍卖 ☛
破产

破产

债务人 (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一种法律事实。即债务人处于“资不抵债”的困境。根据破产法规定,债务人处于破产境地时,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请求法院依照破产程序来清偿债务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破产人 ☛

破产

bankruptcy

破产

❶go bankrupt (or broke); become insol vent; become impoverished
❷come to nought; fall through
我们要使这些预言彻底~。We must shatter these prophecies./阴谋~。The plot has fallen through./道德~ moral bankrupt/公司彻底~ the company has gone broke/精神~spiritual bankrupt/迫使~ drive sb to bankruptcy/宣告~declare bankruptcy; be declared bankrupt; go into bankruptcy/银行~bank failure/~裁定书written order of bankruptcy/~的神话exploded myth/~地主bankrupt landlord/~农民impoverished peasant/~企业bankrupt enterprise/~清算bankruptcy liquidation /~申请bankruptcy application(or petition)/~诉讼bankruptcy proceedings/~通知书bankruptcy notice/~人资产负债情况表bankruptcy schedule/~法bankruptcy (or insolvency)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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