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商品化
把国家(或企业)投资建筑的住宅作为商品来生产,按照等价交换原则出售或按成本计价出租给职工使用。 住宅商品化改变了过去长期存在的住房福利化的问题,逐步改变著那种由国家统建、统分、统修以及国家大量补贴的低房租政策。住宅商品化包括两项基本内容:(1)住宅建筑和管理部门企业化;(2)住宅出让商品化,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买卖。 住宅商品化的优越性是:缩短住宅投资回收期,加速资金周转和住宅建设;有利于克服住宅上的不正之风,可以较好地避免用行政办法分配住宅易于产生的官僚主义、特殊化和以权谋私等弊病;有利于改善广大群众的住房条件;有助于发展第三产业,推动其他建筑产品商品化的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