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几: 同“机”。存义: 保全道义。知道最高的道德境界而去努力追求,不要错过一瞬即逝的时机;知道事业应该终止的时候就终止,从而保全道义。指做人做事要抓住机遇,善始善终。语出《易·乾》:“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例] 新补《易》曰:“~。”王弼曰: 通物之始者,义不若利;成物之终者,利不若义。然则所贵乎义者,取其不役于利,而有所重为也。(宋·苏洵《谥法》卷三)|“~”。知至而不肯便至,此非真知也;知终而未能终之,道理便有缺陷,皆与忠信不相关。(明·魏校《与吴德翼别纸》)|“~……”。这也是精义所在。这里是说,人最高的智慧要做到对自己、对人、对事,知道机会到了,要把握机会,应该做的就做。(南怀瑾《易经杂说》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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