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知审官院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知审官院事北宋差遣官名。北宋太宗淳化四年五月二十日始置(《长编》卷34丁未)。掌审官院职事,即掌京朝官磨勘(考核)、差遣(除授职事官)事(《玉海》卷168《淳化审官院》、《历代名臣奏议》卷159《建官·知制诰胡宿上奏》)。知院事官差知杂侍御史(从六品)以上朝官充,或差翰林学士(正三品)充(《宋会要·职官》11之55)。 简称知审官。《宋史·胡宿传》:“迁翰林学士、知审官、刑院。”《长编》卷183乙亥:“知审官院胡宿等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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