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手客观说西方国家刑法学中关于着手含义的一种学说。主张行为是否属于实行犯罪的着手,应从客观事实来论定。认为是否属于着手实行犯罪,应以客观行为为依据,而不应以行为人的主观意思为标准。着手客观说的具体主张有: 开始实行使刑法保护的法益发生现实危险性的行为为着手; 开始实行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密切相接的行为为着手;实质上进行了完成犯罪所必要的行为为着手;开始实行相当于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为着手; 开始实行完成犯罪之危险的行为为着手; 等等。着手客观说以行为本身的客观特征为标来确定着手,这在一定程度上把握住了着手的特点,但是着手客观说脱离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来确定着手,片面性定不可避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