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经济区省内以市、县为单位组合的经济区。在我国相当于中心城市的经济辐射区或地区行政专署的区域规模。地区经济、社会、历史、文化条件及资源状况形成了明显的地方特征。这决定了省内经济区之间的主要差别和地方经济的发展方向。省内经济区范围小,自然资源、人力资源有限,因此发挥地方优势、扬长避短、发展优势产业和部门,显得十分重要。划分省内经济区的目的,在于揭示省内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规律,为开展省内的地区经济协作、编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城乡规划提供依据。省内经济区又是全国经济规划的基础,具有相对完整的地域经济单元。为充分利用地区的经济优势,必须实行省内经济区划。省内经济区划应按以下方法和步骤进行:(1) 系统地研究省情,确定省内经济发展的优势和劣势;(2) 按照劳动地域分工规律,确定全省产业结构和生产力总体布局;(3) 分析城镇分布及其性质功能特点,确定省内经济区的中心城市;(4) 由中心城市及其经济吸引范围形成省内经济区的初步轮廓;(5) 优化经济区划方案,进行社会、经济、生态的综合论证。我国省级行政区面积大,拥有较多的人口和自然资源,建立省内经济区,对因地制宜、合理建立省区经济体系、充分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