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省银行该行于清宣统二年(1910)由天津官银号改组而成。总行设在天津,行址在东北角原天津官银号旧址,经理徐树恒,监理官张师敦。该行在北京、上海、汉口、张家口、保定等处设立分行。九月十五日,原天津官银号所属的博济储蓄银号,改组为直隶省储蓄银行,附设在直隶省银行内,另立柜台营业,独立核算,盈余6成上缴直隶省银行。直隶省银行成立时资本银200万两,其中包括原天津官银号的原有官本和护本。1916年,最高时资本达到190万元。直隶省银行代理省库,营业以调剂本省金融为宗旨,以同业拆放为主,同时发行货币。1927年冬,国民革命军进逼华北,直隶省银行停兑,其所发钞票遂成废纸。1928年,经新省政府决议关闭直隶省银行,另成立河北省银行。 直隶省银行 直隶省银行中国近代地方银行之一。成立于1910年,由1902年设立的天津官银号改组而成。资本总额定为190万元(银元),总行设在天津,代理省库并发行纸币。1927年冬,国民革命军抵达华北后,该行遂宣告停业。 ☚ 广西省银行 河北省银行 ☛ 000139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