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五部 盛京五部清代设于奉天的户、礼、兵、刑、工五部的合称。因其是清太祖定都之地,故称盛京,设五部以掌其盛京的宗室、宗庙及其盛京皇城的修膳、祭祀等事。《清史稿·职官志一》:“盛京五部:户部,侍郎1人,掌盛京财赋。……礼部,侍郎1人,掌盛京朝祭。……兵部,侍郎1人,掌盛京戎政。……刑部,侍郎1人,掌盛京谳(yan)狱。……工部,侍郎1人,掌盛京工政……” ☚ 省 盛京内务府 ☛ 盛京五部清代入关以后,其原设于盛京的六部均移至北京,仅以内大臣司留守之任,下设户、礼、兵、工四曹。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设礼部,次年设户、工两部。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设刑部,三十年(公元1691年),复设兵部,惟吏部不设,合称盛京五部。户部掌盛京财赋,礼部掌盛京朝祭,兵部掌盛京军政,刑部掌盛京司法,工部掌盛京工政。每部主官有侍郎一人,所属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各部官员均以在京旗员与本地旗员参用。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规定每年差御史一人,稽察五部。五年(公元1727年)增置汉郎中等官。光绪初年,以将军兼理兵、刑二部。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命将军赵尔巽兼管五部,后废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