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代表债权人监督清算人执行特别清算事务的机构。非必设机构,是否设立由债权人会议决定,并由债权人会议确定人选,但并不一定由债权人充当。一般选举对解散公司业务熟悉的人担任。监理人主要职责是: 监督清算人正在进行的清算事务和执行清算协定的情况; 同意清算人处分诸如公司财产等重大问题; 接受清算人征询; 对清算人提出的清算协议提出意见,以及列席债权人会议。 监理人债权人会议选任、为债权人监督清算人执行清算事务的法定监督机关。监理人由债权人会议选任,可随时解任。 监理人 监理人supervisor债权人会议选任、为债权人监督清算人执行清算事务的法定监督机关。监理人由债权人会议选任,可随时解任。 ☚ 特别清算程序 检查人 ☛ 00009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