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文思院下界差遣名。两宋均置。掌监造铜、铁、竹、木杂料生活。编制二人或三人。由文臣京朝官、武臣诸使副或三班使臣差充(熙宁三年前内侍一员充监官)(《宋史·职官志》5《少府监》、《宋会要·职官》29之1、2)。
简称❶文思监官。《宋史·职官志》5《少府监》:“(元丰元年)诏:‘文思监官除内侍外,令工部、少府监同议选差。’”《元丰官制》(不分卷):“熙宁三年,诏文思院两界监官,立定文臣一员、武臣一员。” ❷监官。《玉海》卷168《太平兴国文思院》:“熙宁三年定制,监官文、武各一人,罢内侍。”《长编》卷495辛酉:“文思院等处工作合雇人、入役者,具人数单于监门官点名放入,委监官检察功程及造到名件,仍各置历,即日抄上、结押,每旬申少府监点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