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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登记生效主义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登记生效主义

登记生效主义

登记对不动产物权变动效力的一种观点。依此观点,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除当事人双方对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得履行登记手续。登记是物权变动的要件之一,未经登记的,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此条规定,我国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是以登记生效主义为原则的,除非法律有另外的规定。因此,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移和消灭都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只有登记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物权法第9条第2款规定的“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则属于法律的例外规定。根据物权法定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要对此点作出变通、限制等规定的,必须是法律。

☚ 登记对抗要件主义   物权登记的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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