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登记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登记制与“审查制”对称的一种专利审批制度,即专利权申请人只要向专利局提出申请,专利局只作形式审查,不作实质审查,便批准并予登记。登记制手续简便,专利局不需要配备大量审查人员,但专利质量很低,且易于发生纠纷。因此以前曾经采用过登记制的一些国家,如美国、法国都已改行审查制。目前世界上只有葡萄牙、比利时等少数国家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实行登记制。 登记制 登记制Registration System又称不审查制。即对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只要发明人提出申请,经过形式审查后,便可以予以登记批准授予专利权,但批准授予专利权后,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或有人提出异议,可以要求法院判其无效。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大多为法国及以前的殖民地国家,这主要是因为有些国家申请专利的数量不多,加之专利制度、文献资料、审查力量不十分健全和缺乏,不能准确确定一项发明是否符合专利条件。因此,采用不审查制。后来,又认为这种制度可以避免专利部门滥用审批权利,因而主张是否符合专利条件应完全由司法部门决定,以起到制约作用。 ☚ (专利的)实质审查 自动审查制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