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
现行宪法,共十二章一百七十五条。 该宪法规定,伊朗是伊斯兰共和国,伊斯兰教为国教。国家是一种以下述信仰为基础的制度:只有安拉是唯一的真主,只承认他的统治并归顺他的意向,真主的启示在法律中起基础作用,真主对伊斯兰革命起永恒领导和基本作用,真主支配世界和人民等。共和国的自由、独立、统一和国家的领土完整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国家奉行独立、和平的外交政策。全体公民受到法律保护,享有平等的权利,在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公民有集会、游行示威、结社和言论自由。除法律许可,不得侵犯公民的生命、财产、权利、名誉、住宅等。国家确认三权分立的原则。国民议会行使立法权,由选举产生的国民代表组成。 议会主要职权是制定、解释法律。 总统是继领袖之后的国家最高领导人,负责实施宪法。 总统普选产生。总理为内阁负责人,主要职权是领导内阁制定政府计划,实施各项法令。 国家司法机构独立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