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体操评分方法2001年出版的《国际竞技体操评分规则》内容之一。自由体操、鞍马、吊环、双杠、单杠自选动作的评分因素有:❶难度。成套动作的难度要求是4A、3B、3C,其分值为2.8分。 ❷特殊要求。每项有5个特殊要求,其分值为1.0分。 ❸加分。每个D组难度可获得0.1分的加分,每个E组难度可获得0.2分的加分,每个超E组难度可获得0.3分的加分。难度动作之间的直接连接,可获得0.1或0.2的加分。每套动作最多可加至1.2分。 ❹动作完成分。包括完成动作时的技术与姿势情况,在全套动作中的分值为5.0分。全套动作的满分为10分。各项目裁判组分别由A、B裁判组组成。A裁判组根据以上评分因素确定一套动作的起评分;B裁判组记录动作完成时出现的技术和姿势错误,逐一进行扣分。然后将6名裁判员扣分中的最高和最低分去掉,取4个中间分的平均值,再从起评分中扣除,从而得到该套动作的最后得分。跳马评分因素有:❶动作的分值。难度表中将所有动作划分为5个不同的结构组,并对各组中的难度动作进行了编号,确定了动作的分值,按动作的难易程度从7.5~10分不等。 ❷动作完成分。包括完成动作时的第1腾空及第2腾空过程中的身体姿势、腾空高度、落地偏离轴线和稳定性等。跳马裁判组分别由A、B裁判组组成。A裁判组根据第1种因素,按运动员完成的难度动作来确定其起评分;B裁判组记录动作完成中所出现的技术和姿势错误,逐一进行扣分。同样取6名裁判员扣分中的4个中间分的平均值,再从所跳动作的起评分中扣除即为最后得分。在第1、2和第4种比赛中只跳1个动作;而在第3种比赛(单项决赛)中必须跳两个不同结构组的动作,依次完成。如果第1个动作与第2个动作属于相同结构组的动作则判为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