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下女
中国古代婚姻历史上的一种姻亲风俗,主要流行于金朝女真族中间。女真人在男女双方缔结婚姻之时,其亲属要偕行。同时男方要先到女子家中拜门,并携带一些酒食,数量一般在十几车到百余车之间,并无严格的限制。这些东西被用以金银制品或瓦、木器皿相盛,然后用来款待宾客。即席时,女真族男女按习俗分行就坐,饮酒三巡之后,再进茶食。及宴饮结束,继进茶。这时,女子家不论男女老幼都可以坐在炕上,而求婚的男方亲属则在地下行拜礼。拜礼已毕,男方牵出十至百余匹马,供女方的父亲挑选。女方的父亲一般指定善于相马的人选挑,留下好马十之二三。倘若这些马匹都不如意,则可以留下男方所乘的坐骑充数。女真人的习惯是,男方以自己的马匹被留下少为耻。尔后,女方视所留下的礼物多少向男方回赠以若干礼品。新郎、新娘结婚、成亲时,由新郎亲自迎接,并且留宿在女方家中。期满三年,丈夫即可把妻子接回男家同居,这就是所谓的“男下女”婚俗。但妻子随丈夫回归夫家时,女方家也以牛马、奴婢等物资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