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政总局 电政总局官署名。清代末置。掌电讯邮政。隶邮传部。《清史稿·职官志》: “电政总局局长1人,提调2人。分局总办、帮办、提调各1人。各省分局总办各1人。电话局,总办、会办各1人; 天津、广州、太原、烟台总办各1人。” ☚ 店宅务 雕木局 ☛ 电政总局清末邮传部直辖机构。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设置,经营电报、电话业务。设督办、襄办等官员。局内分设总务、会计、考工、稽核、电话等五科。总务科下设文牍、通译、庶务三处;会计科下设统筹、核册二处;考工科下设材料处、材料分处、线路处、机器房等;稽核科下设华帐、洋帐二处。总局之下,在各地设有电报分局、子局、支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