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田令孜兄弟被杀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田令孜兄弟被杀案 田令孜兄弟被杀案田令孜本姓陈,唐懿宗咸通中,从义父入内侍省为宦官。他颇识字读书,有谋略。从诸司小使,渐升为神策军中尉,权势日隆,黄巢兵临潼关,田令孜奉僖宗避难成都。后随僖宗驾返长安,因收河中节度使王重荣盐池之利改隶神策军,与王重荣结怨。田令孜发禁兵攻讨王重荣,王引河东李克用军为援,禁军大败。李克用军遂逼关中,田令孜胁迫僖宗出奔宝鸡,再奔兴元。时朝野皆恨田令孜引祸,田令孜惧,乃引前枢密使杨复恭代替他的职位,求出为西川节度使监军,往依其兄弟西川节度使陈敬瑄。文德元年(公元888年),昭宗即位,欲治田令孜之罪,遣人往代田令孜,征其还朝。田令孜不奉诏,昭宗乃命王建领兵攻成都(西川节度使坐镇成都)城。大顺二年(公元891年)城克,王建因田令孜是其养父,依旧使他监军,将陈敬瑄安置在新津县,以该县租税养之,王建乃代为西川节度使。此后王建屡上奏请诛田、陈二人,朝廷不许。景福二年(公元893年)四月,王建使人告陈敬瑄谋作乱,杀之于新津,又告田令孜与凤翔节度使李茂贞(他数率军逼长安)通书往来,王建先斩后奏,恐朝廷责怪,乃上表自辨,朝廷亦不以为罪。按唐制:州县断死罪,必须上奏朝廷批准。唐太宗时,为避免枉杀无罪之人,又规定了决死囚前复奏的制度,京师五复奏,州县三复奏,然后才能行刑。本案中,王建既不奏报朝廷批准,更谈不上执行复奏制,便擅自将田、陈二人杀死,这是违法行为,但当时法治已坏,加上朝廷对方镇控制权有限,故对此类违法之事,多睁一眼、闭一眼,不加深究。 ☚ 李顺节被诛案 杜让能枉死案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