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追偿权
用人单位在对其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单独承担赔偿责任之后,依法或依约对具有重大过失或故意过错的工作人员进行追偿的权利。用人单位享有追偿权是有条件的。一般认为,对于侵权行为,其工作人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过错,而且不存在免除工作人员责任的法定或约定的理由,用人单位才有向工作人员追偿的权利。用人单位是否行使追偿权,能从其工作人员处得到多少赔偿,是用人单位与其工作人员的内部关系,与用人单位对受害的第三人承担的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没有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用人单位的追偿权没有作规定。具体有无追偿权,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等处理。参见“个人劳务致人损害的责任”(4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