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的微观经济理论
目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死亡率基本处于同一水平,人口增长率的差异主要来源于出生率的差异。出生率取决于生育率,而生育率取决于每个家庭中育龄夫妇的生育决策。贝克尔、莱宾斯坦从需求方面研究家庭生育决策,把生育决策整合进微观经济学效用分析的框架中,从而清晰地揭示了社会经济因素对生育率的影响途径。
夫妇生育子女是因为子女能带来效用或效益。孩子对父母的效益概括起来主要有6个方面: (1)劳动-经济效益。孩子成长到一定的年龄,可为家庭提供劳务或从事一定的职业劳动,为家庭提供经济收入。(2)养老-保险效益。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由于社会保障事业不发达,父母养老主要依靠子女。(3) 消费-享乐效益。孩子作为“消费品”,能够满足父母感情和精神上的需要,给父母带来“天伦之乐”。(4)维系家庭地位的效益。继承家产,将家庭地位一代一代维持下去。(5)承担家业兴衰的风险效益。子女的素质和技能可为家业兴衰的风险提供保障。(6)扩展家庭效益。一般发展中国家希望“多子多福”,子女多意味着家庭的昌盛。
与其他家庭消费行为一样,生育行为的目的也是效用最大化,更确切地说是预算约束下的效用最大化。因为生育行为也像其他经济活动一样,要付出成本。孩子的成本可分作两部分:一部分为直接成本,即从母亲怀孕到将孩子抚养自立所花费的衣、食、住、行、医疗、教育、婚姻等的费用。另一部分为间接成本,即父母,主要是母亲因哺育照料孩子耗去时间而损失的效用,包括因减少工作时间而损失的收入,因丧失受教育、升迁机会而损失的潜在收入,因减少闲暇时间、减少对其他商品的消费而损失的效用,等等。
上述分析框架把生育行为与其他家庭消费行为统一起来了。对子女的需求就像家庭对其他商品的需求一样,取决于其效用和成本。社会经济发展就是通过影响孩子的效用和成本来影响家庭生育决策,进而影响生育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