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率地区差异根据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世纪80年代末,新疆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99.7%,总和生育率为3.22。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等城市低于或接近人口更替水平。吐鲁番等5个地区接近新疆总和生育的水平,总和生育率高于4的地州有阿勒泰地区、克孜勒苏州、喀什地区和和田地区。其中和田地区最高达5.29。城乡间妇女生育水平的差异很明显。1989年城市妇女一般生育率为48.57%,总和生育率为1.48;镇的生育率为84.29%,总和生育为2.45;农村妇女一般生育率为126.20%,总和生育率为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