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能力建设
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生态环境的能力建设,实质上是提高 “生态服务” 的总价值、扩大生态环境的总容量、增强生态环境的总质量。生态环境是以人类为主体的整个外部世界的总体,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能量基础、生存空间基础和社会经济活动基础的综合体。
生态环境能力是对人类文明进程的基础承载能力,一般是对于维系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外部环境稳定能力、对于人类活动所释放废弃物的缓冲能力、对于各类有毒物质的自然降解能力、对于各类干扰和破坏生态系统平衡的抗逆能力、对于生态系统受到破坏后的修补能力的总和。所谓生态环境的支承能力是对区域环境总体容量的动态识别。人类对于区域的开发,人类对于资源的利用,以及人类对于自然的改造,均应维持在环境允许的容量之内。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 “环境缓冲能力”、“环境抗逆能力” 与 “环境自净能力” 的总和,只有维持现实环境的质量不超出所允许的承载标准,才能达到合理发展的要求。从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的生态学方向看,应当以生态平衡、自然保护、永续利用等作为环境支持能力的基本表达,该方向的一个集中点是力图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取得合理的平衡,作为支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标志。生态环境能力建设,实质上是提高生态服务的总价值、扩大生态环境的总容量、增强生态环境的总质量。生态环境能够为人类提供多样化的生态服务,这些服务是有价值的。早在1995年,世界银行提出了新的国家财富度量体系,将财富的范围进行拓展,作为衡量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指标。其中自然资本是构成财富的有机成分之一。在世界银行界定的自然资本要素中,主要包括土地、水、森林、石油、煤、金属与非金属矿产等,而这些仅是自然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服务的一部分。作为人类财富的有机构成部分,自然资本存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保持基本恒定,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为后代留下和当代人同等发展机会的先决条件,因而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自然资本为人类提供有价值的服务来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但是这种服务是有限的,如果人类过度地索取,必将导致自然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下降,削弱对社会经济活动的承载能力。因此,人类对自然的索取,应当与人类对自然的回馈相平衡。在未来,也必须通过控制、约束自身的非理性需求和行为,将其维持在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以内,并且在此范围内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人们的生活品质,实现以人为中心的全面发展和世代之间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