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消费法中的人
人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的存在物,其思想和行为时随着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不断变化和发展的。作为社会动物的人,本身经历了由经济人向社会人再向生态人的发展历程。
自然人。是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其含义包括:
❶是法人的对称。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在我国,公民在民事法律地位上和自然人同义。
❷与“社会人” 相对。在社会学中自然人指脱离母体后,还没有经历社会化过程的人。只具有人的自然属性,而不具有人的社会属性。基于出生而为民事权利和义务主体的人。在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称为公民。但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而自然人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自然人的能力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经济人。即假定人思考和行为都是目标理性的,唯一地试图获得的经济好处就是物质性补偿的最大化。常用作经济学和某些心理学分析的基本假设。西方古典经济学中的 “经济人” 假设,认为人具有完全的理性,可以做出让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其含义包括:
❶经济人假设是指每个人都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❷经济人理性选择。假设是指个人在选定目标后对达成目标的各种行动方案根据成本和收益做出选择。
❸经济人假设是指作为个体,无论处于什么地位,其人的本质是一致的,即以追求个人利益,满足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动机。
❹经济人假设是指当一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面临若干不同的选择机会时,总是倾向于选择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经济利益的机会,即总是追求最大的利益。
社会人。在社会学中,指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的完整意义上的人。通过社会化,使自然人在适应社会环境、参与社会生活、学习社会规范、履行社会角色的过程中,逐渐认识自我,并获得社会的认可,取得社会成员的资格。
生态人。是与经济人相对应的,与经济人相比,是一种更加符合人类本质的理论设定。生态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生态人不仅追求人与自然的共生,还追求个人与他人、人类自身的完善,实际上是一种理想中的人,是 “理性和谐人” 的代名词。狭义的生态人是指单纯的环保人。生态人并不是从纯粹的功利角度来阐述人对自然的依赖性,而是更加强调从人的本质内涵来诠释。在生态人的观念中,生态问题的解决不是一种人类生存的某一特定阶段用来应付特殊生存境遇的权宜之计,而是一种根本的生存原则,生态人除了具备自然维护、生态平衡等生态意识外,还应具有整体论世界观或生态世界观及生态安全观。经济人只注重经济利益,无所顾忌地掠夺资源,而生态人将生态安全放于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