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消费伦理
人们在生态消费水平、生态消费方式等问题上产生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以及对社会生态消费行为的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价。是以质量型、生态化、均衡性为基本特征的消费价值观。主张人类需求与自然需求的和谐、人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的均衡、代内需求和代际需求的公正公平,以最终建立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共存的可持续发展社会为最终目标。
生态消费伦理的内涵主要包括:
❶它是一种质量型的消费,以提高生活质量为中心,强调增减结合、质量兼顾、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协调发展,不反对提高消费,倡导的是健康理性的有节制的消费。主张满足和发展基本的生存性需求,限制非基本的享受性、追求时尚的需求,尽量减少对环境代价过大的消费,制止奢侈、浪费性需求,不需要大量不可代替的资源或不产生重大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的消费则可以不断增长,如科学、艺术、教育、文体活动和社会交往等。注重生活质量的提高与完善,特别强调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的丰富和充实。在量上是一种充足而舒适的生活,表现为商品和服务的种类、质量和数量的多样化; 在质上是能够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要求,提供更多消费选择的自由。
❷它是一种生态型的、以地球承载能力为限度的 “绿色消费”。生态型消费要求在生态化原则的基础上安排生活,提倡使用与自然环境和谐一致的 “绿色产品”,消费活动限制在环境和资源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不突破生态平衡所要求的质的限度。一是不能破坏地球上的基本生态过程和生命保障系统,保护生物及其遗传资源的多样性,保证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持续利用。二是消费的增长速度以不超过生态潜力的增长为限。在使用资源的同时,不断对资源的消耗予以补偿,维持资源的使用与保护之间的平衡,防止生态潜力的根本丧失,实现资源的循环使用。
❸它是一种均衡性消费,要求人类代内之间及代际之间的消费公正。在富裕国家和贫困国家之间,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公平地分享资源的利用效益和承担生态成本,富裕者需求的满足不以限制中等收入者和贫困者需求的满足为代价,优先考虑贫困者维持生存的基本需求。发达国家应该承担更多保护环境的义务,率先改变生活方式,限制无限膨胀的消费欲望; 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改变世界范围的过度消费和消费不足并存的不合理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