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城市标准
根据生态学原理综合研究城市生态系统中人与“住所” 的关系,并应用科学与技术手段协调现代城市经济系统与生物的关系,保护与合理利用一切自然资源与能源,提高人类对城市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修复、维持和发展的能力,使人、自然、环境融为一体,互惠共生的城市。
生态城市标准:
❶广泛应用生态学原理规划建设城市,城市结构合理、功能协调;
❷保护并高效利用一切自然资源与能源,产业结构合理,实现清洁生产;
❸采用可持续的消费发展模式,物质、能量循环利用率高;
❹有完善的社会设施和基础设施,生活质量高;
❺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有机结合,环境质量高;
❻保护和继承文化遗产,尊重居民的各种文化和生活特性;
❼居民身心健康,有自觉的生态意识和环境道德观念;
❽建立完善的、动态的生态调控管理与决策系统。而根据城市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资源禀赋,气候特征,工业类型和行业特点,生态城市又可分为山水园林生态城市、森林型生态城市、滨海型生态城市、节水型生态城市、旅游生态城市、循环经济型生态城市、低碳型生态城市和宜居型生态城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