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功能分区规划
根据土地的生态地理特征、区域社会发展和保护与恢复生态系统主导功能的需求,进行生态功能分区,因地制宜地制订各功能区生态保护措施的活动。对指导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生态功能区划既考虑区域自然环境特征和过程,也考虑人类活动的影响,依照 “人与自然共生” 的基本法则,查清区域内 “人类需求” 情况和 “生态完整性” 的维护状况,尽可能恰如其分地确定区域的生态功能。二是通过生态功能区划分析,确定不同区域人类的开发利用强度,从生态学理论上引导人类活动朝着尊重自然生产力、优化生态功能的方向发展。三是通过生态功能区划,从宏观上勾画出区域土地利用状态和生态环境特征的差异情况,对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实行 “高功能高保护” 的方针,为管理部门正确认识生态系统的地域组合特征及其分异规律,合理开发和保护区域资源,因地制宜地制定科学的区域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生态功能分区规划遵循以下区划原则:
❶生态功能分异及景观生态结构一致性原则。宏观生态系统是一个由一系列不同类型组合的、在空间上连续分布的整体。在不同的区域范围内,由于气候、地貌、地形、土壤等条件的不同,因而表现出与此相联系的生态系统主导功能的分异。根据这些差异,能划分出不同的生态单元。因此,生态区域主导生态功能分异原则是生态功能区划的理论基础,也是生态功能区划的最基本原则。景观的功能与结构之间具有一定的匹配关系,功能的分异必定与结构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
❷主体生态功能突出,局部灵活多样的原则。主体生态功能是影响区域发展的主体资源和主要环境功能因子。在进行区划时要特别考虑这些主体资源、主要环境因子及其他重要因素的保护要求以及发挥其最大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要求,以抓住问题的实质。同时,环境中的各个因素相互制约,相互影响,起着各自不同的作用。
❸发生学及综合分析原则。生态功能是生态系统结构、过程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综合结果。只有充分调查分析生态系统结构与过程、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要求,以及人类活动和生态功能的相互作用机制,弄清不同生态系统格局下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功能的影响及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后果的差异,才能够提出科学的生态功能区划方案。
❹相互关联及可调整性原则。在尺度上,任意生态系统生态功能的形成都与该区域,甚至更大范围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因素相关,在生态功能区划中,往往要从流域、全省、全国甚至全球尺度考虑。在生态系统生态功能的形成机制上,生态系统生态功能与生态系统结构、过程、格局密切相关,如生态系统的土壤保持功能的形成与降水特征、土壤结构、地形地貌特点、植被覆盖、土地利用等许多因素直接相关。这种相互关联性的分析,有利于确定生态功能区划中的主导因子。
❺生态完整性和便于管理的原则。生态完整性主要体现在各区划单元必须保持内部正常的能流、物流、物种流和信息流流动关系,通过传输和交换构成一个完整的网络结构,从而保证其区划单元的功能协调性,并具有较强的自我调节能力和稳定性,使区内表现出完整性、相似性和区际的差异性。
❻生态规划模式一致性及生态功能区划等级统一原则。生态功能区划不是生态自然区划,两者的差异不仅表现在区界对自然界线的修正上,更表现为在确定生态规划模式时要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文状况。自然结构相同的景观生态区的生态规划模式一致,容易实施,达到统一的目标。生态规划模式不一致的区域应划分为不同的生态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