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传播结构
又称“生活传播结构”。是我国学者从文化学角度,对我国古代民族生命状态的传播活动之各要素关系的模式化说明。1988年提出。其结构图形如下:

其中A是“身”的层次,个体生命生活的实体;B是“家”的层次,个体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实体;C是“国”的层次,个体生命意义、社会责任实践的场所;D是“天下”的层次,生命永恒意义的寄托所在。在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图式里,其信息传播结构是从个体内向传播推及家族内部传播,再推及社会职责范围的传播,最后推及与天下人人沟通,这样层层递进扩延。反映了生命生活圈与传播活动的同一性,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对于个体生存与社会群体生存矛盾关系的渗透性的解决。越接近同心圆的核心,信息量越大,信息对于特定的传播媒介的固定依赖越小,而较多地借助于“言传身带”或“神气声色”。越向外拓展,信息量越抽象和稀薄,传播方式单一化,信息义蕴功利化、社会面具化。这种传播结构的文化功能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造成文化上的强大内聚力。文化内聚力是社会群体生存发展的依托。(二)造成文化的封闭性。处于同心圆传播结构中的人,多数知己不知人,其活动范围和信息渠道使之与外界隔离。认知上习惯于同化对象,而不是顺应对象。(三)内外圈之间是彼此渗透的、可以灵活利用的伸缩关系。个体的人格可以无限放大为社会性的情操,个体生活的每一环节都被赋予兴邦安国、平治天下的宏大意义。研究者针对这一传播结构提出的另一假设性“生命一传播结构”如下图所示:

在这一结构里,人的行为领域呈机械的而非有机的组合形态,每个领域有其相对独立的行为准则,不能完全影响到别的领域。在其中,信息传播势必呈发散的、不均衡的活动态势,使人较易吸收外来信息,顺应外界变化,其信息的更换频率很高,方向也不确定。处于这种传播结构中的人,将趋于使个体精神开放、人格特异化,而不是被塑造成彼此相象的群体化共同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