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
于1998年9月28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是甘肃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结合甘肃地震活动情况和省情、震情的实际, 规范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该 《条例》共分7章、36条, 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 包含了防震减灾和地震综合防御的四个环节,即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与重建。它的颁布实施,将使甘肃防震减灾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于防御和减轻甘肃的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保障甘肃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