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甘肃省人民政府管理国民经济和协调经济运行的综合部门。成立于1993年6月。设有办公室、经济综合处、财政金融处、市场流通处、企业处、安全设备处、经济干部培训处、能源环保处、科学技术处、生产调度处、技术改造处、运输处、对外经济贸易处、人事处、经济法规处、外资企业处、食品工业办公室等18个职能处室。主要职责是:参与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研究、制订,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下达和监督实施工交、商贸等年度经济运行调控方案;对宏观经济进行分析、监测、预测,协调解决涉及财政、金融、物价、税收、劳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搞好资金、电力、运输及重要物资和生产原料的调度和配置, 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 参与制订产业结构和产业区域政策及综合性经济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企业工作,归口管理企业改革、管理、技术进步、机电产品进出口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制订和实施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科技进步年度计划,指导企业法制教育以及经济管理干部和工商企业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对外资企业、城乡集体经济、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国有经济的政策指导和协调; 负责县级财源建设和县财政扭补工作, 制订和实施财政补贴县的扭补计划和规划,做好工业支援农业的工作;指导生产、流通部门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行业管理办法, 代表政府对转为经济实体的单位行使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组织、指导现有企业利用外资和技术引进等工作,归口管理口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的抗灾救灾、工交企业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工作等。原任主任李文治。现任主任刘长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