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消防管理办法
1994年11月29日甘肃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即日起施行。共7章43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内容:1“总则”规定消防工作的方针是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2)义务和专职消防组织的建立;(3)消防监督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4)设定十条火灾预防措施;(5)火灾扑救与事故的调查,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应予以协助; (6) 奖励与处罚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