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重连城
成语。 原指和氏璧价值十五座城池,后形容物品十分贵重。出于《韩非子·和氏》和《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春秋时楚国人卞和,在荆山得到一块玉璞,拿去献给楚厉王。所谓玉璞,就是没有加工过的玉璧,外面包著一层石质。 王使臣及玉人(专门治玉的技师)辨认,都说是石头。 因此,判他欺诳君王罪,砍掉了他的左脚。武王继位后,卞和又把玉璞献给武王。 武王、大臣和玉人还把它当石头,便把他的右脚也砍了。后文王继位,卞和不敢再献,只是抱玉在楚山下哭了三天三夜。 文王派人询问原由,卞和说,我非为失脚而悲,而是为好玉被当成石,忠心奉献被认为是欺君而哭。文王让人把璞玉外面的石质凿开,果然是一块可爱的玉璧,属稀有珍品,于是被列为楚国国宝,命名叫和氏之璧或和氏璧。后来战国时赵王得此璧,秦国愿用十五座城来换取和氏璧。自此,又叫赵璧、连城之璧或连城璧。 唐朝杨炯诗:“赵氏连城璧,由来天下传。”后来形容价值高的宝物,就叫连城之宝、价重连城或价值连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