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震局
直属国家地震局领导, 是甘肃省人民政府负责全省地震监测、预报、防震减灾和科学研究,并指导地(州、市)地震局业务工作的职能部门。1970年7月, 成立西北地震大队, 由中国科学院归口,实行中国科学院和甘肃省双重领导,全面负责组织领导甘肃、陕西、青海、宁夏和新疆等五省(区)的地震工作。1970年9月,成立了兰州地震大队,由国家地震局和甘肃省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除负责本省的地震工作外, 并负责大军区范围内各省、市、自治区的地震地质、测量、抗震工作和地震前兆等方面的协作。1978年2月, 撤销兰州地震大队,成立甘肃省地震局,同时,成立国家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与甘肃省地震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机构,隶属国家地震局和甘肃省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震工作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定全省地震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研究全省地震趋势, 提出重点监测地区中长期地震预报意见,负责全省地震监测和预报;开展地震地质、工程地震以及水化学、电磁等前兆研究;制定全省地震监测系统的布局方案, 统一管理业务技术工作,进行震害预测、考察、综合防御等工作。历任局长:尹之席、郭僧建、杜振民、林思诚、陈汝器、汤泉、石特临。现任局长李清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