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各地州市县政权组织
新中国成立初期,甘肃省设兰州市和庆阳、平凉、天水、武都、岷县、定西、临夏、武威、张掖、酒泉等10个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后改称专员公署、行政公署以及73个县人民政府。1950年撤销岷县、张掖分区,1953年设立甘南藏族自治区(1955年7月改称自治州)、西海固回族自治区 (1955年12月改称自治州)。到1954年8月甘肃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时,甘肃省人民政府下辖8个专员公署和2个自治区、1个市人民政府,92个县(自治区)人民政府。此后,地区、市、县行政区划屡有变更, 到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时,甘肃省人民委员会下辖庆阳、平凉、天水、定西、武都、武威、张掖、酒泉8个专员公署和兰州市、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嘉峪关市筹备委员会(地级),72个县、自治县和两个县级人民委员会。1981年2月, 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金昌市(地级),1985年武都地区改称陇南地区,恢复白银市(地级),天水地区改设天水市。到1987年10月,甘肃省人民政府下辖庆阳、平凉、陇南、定西、武威、张掖、酒泉7个地区行政公署,兰州、天水、白银、金昌、嘉峪关5个地级市人民政府,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85个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到1996年12月31日,全省14个地、市、州没有变动,县(市、区) 由85个增至8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