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妇女儿童青少年小组
成立于1992年3月17日,初名“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妇女儿童小组”, 1993年2月改为现名。成立时由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谦卿任组长,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司法民政工作委员会主任权增述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童若兰任副组长, 成员由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及省妇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1993年改由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惠娥任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皇甫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妇联主任孙兆霞,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团省委书记张天理任副组长。办事机构设在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做好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维护妇女儿童青少年权益执法监督的有关事项; 做好妇女儿童青少年问题的调查研究, 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妇女儿童青少年工作重大事项提供意见; 办理省人大交办的有关妇女儿童青少年问题的议案;协调省妇联、工会、共青团、民政、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宣传等部门开展保障妇女儿童青少年权益的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