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1983年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设立, 在秘书长领导下工作, 承办省人大常委会各项具体事务。主要职责是:(1)负责提出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起草常委会有关文件, 了解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2)负责省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和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组织、安排、服务工作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印发等事项。(3)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建设的实施及宣传工作。(4)负责常委会与省人民政府、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联系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的协调工作。(5)负责常委会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6)负责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催办信访案件。(7)收集省内外人大工作信息。(8)负责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劳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内设秘书处、人事处、文档处、宣传信息处、行政处、接待处、老干部工作处、保卫处、信访室等9个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