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练清时在部分瑶族地区召募的民兵。从瑶族壮丁中选任, 受*瑶长差遣。道光十三年(1833)在八排瑶地区设瑶练六十四人,每人每月饷银一两五钱。南岗排(村)的瑶长将全排分为十个“兵”(一兵即一个兵丁), 由十个瑶练分掌,协助瑶长进行统治。 瑶练清在粤北瑶族地区设的壮丁头目。又称“瑶目”。道光十二年(1832),钦差户部尚书禧恩征服八排瑶后,为了加强对当地瑶民的统治置。共设瑶目64名,由各排(村)壮丁中轮流选出充任,非世袭。主要职责是听命瑶长差遣,协助缉捕“盗贼”,维持社会治安。每月官府给饷银1两5钱,饷银领回后,大多拿出买酒给全排壮丁共饮,表示社会治安靠大家维持,本人不脱离生产。1942年,国民党在当地推行保甲制后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