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稀水生动物保护protection of precious and rare aquatic animals对水生动物中的珍贵稀有品种进行的保护和管理。中国珍稀水生动物中被列为国家第1类保护的有白暨豚、儒艮、扬子鳄、中华鲟、文昌鱼等;被列为国家第2类保护的有鲸类、江豚、斑海豹、海龟、棱皮龟、玳瑁、鼋、山瑞、大鲵、淡水赤𫛏、松江鲈等。中国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方针是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利用。国务院于1983年4月13日颁布了《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稀有动物的通令》,1988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9号和第10号主席令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