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灾害学
环境灾害学是探索环境灾害的发生、发展与演变的客观规律,揭示环境灾害的自然与社会属性,分析各类环境灾害的时、空与强度的分类特征,研究其成因机理与致灾过程,并据此确定科学有效的防灾、减灾与抗灾对策,最终达到减轻环境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造福人类的目的的一门学科。
所谓灾害是一种意外 (反常) 现象,同时会给人类生存环境带来危害的事件。既包括火山爆发、地震、洪水、泥石流等纯自然灾害,也包括烟雾事件、酸雨、大规模水污染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灾害。而这种打上人类活动烙印,并通过自然环境作为媒体反作用于人类的灾害事件,称之为环境灾害。
环境灾害学有如下基本原理。
(1) 环境灾害发生、发展,演变中的对立统一。环境灾害是人与自然这一对立统一体的特殊表现形式。人作为环境灾害的致灾因素,同时又是承灾对象,离开人类的存在,孕灾环境毫无意义。
(2) 环境灾害发生、发展与演变的量变和质变。环境灾害现象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在量变阶段,还只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当促进环境灾害形成和发生的因素经一段时间量的积累而达到一定阀值时,就会发生巨变,酿致现实的灾害现象。
(3) 环境灾害研究的信息反馈。环境灾害研究是建立在对灾情反馈信息的追踪监测和综合分析基础之上的,没有全面系统的环境灾害信息反馈,就无法在环境灾害面前及时制定与采取正确的防灾减灾策略。
(4) 治标与治本互相渗透,互相促进。治标过程中会潜在地产生治本的作用,而治本过程中也有治标的功能,在环境灾害防治的研究与实际工作中,应将治标与治本综合运用,统筹兼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