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施市场化运营
专业化环保运营企业提供的商业性服务运营的模式。根据 “污染者负担,治理者受益” 的原则实行社会化有偿服务,委托方付给服务方承包经费。服务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企业化管理,保证环保设施正常和达标排放。
我国目前的环保设施主要有两大类: 一类是企业、医院、餐饮业的环保设施,承担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气等污染物的处理。这类环保设施都是按环保要求建设的。一般由企业单位的后勤部门或维修单位负责运营操作和管理。在强化环保执法的背景下,企业单位领导愿意将环保设施委托给专业的环保运营公司运营管理。环保运营公司在优化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科学的承包经费,比企业单位自己运营的成本低得多。这样就会得到市场的最终认可并实现双赢的局面。另一类环保设施是市政污水处理厂。这类以BOT方式来建设的污水处理厂都是由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经多方筹措资金兴建而成的。由于规模大、成本高,除向自来水用户收取污水处理费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补贴。
目前环保投资项目和运营项目的企业化运作一般有BOT模式、准BOT模式、TOT模式、托管运营模式和供排水 “一体化” 模式。这几种模式分别具有以下特点:
❶BOT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对政府而言,政府付出的不再是一次性的巨额财政资金,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 “特许经营权”。即政府可以用将来的按政策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来处理,有利于投资主体和投资结构的多元化,可以从国际、国内乃至民间多渠道融资,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本在短时间内能够迅速放大,而且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项目管理水平、技术水平都会有较明显的提高。
❷准BOT模式。此种模式是完全BOT模式的变形,其特点是项目操作依然按照BOT模式,不同的是政府投入部分资金如国债,是项目公司的股东之一。此种方式可以提高投资者的信心,减轻投资者的资金压力,非常适合资金实力较弱的国内环保企业的运作。
❸TOT模式。即移交-运营-移交,与BOT方式相比,TOT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对政府来讲,通过TOT方式出让特许经营权,比如可以最大限度地筹集城市污水处理与管网建设所需资金,并且可以盘活政府存量资产,利用变现资金进一步加快新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对于投资者来讲,由于其受让的是已建成且正常运营的项目,建设期的风险完全不用承担,因此会产生较大兴趣,尽管其投资回报率会略低于BOT方式。
❹托管运营模式。相对于BOT及TOT两种方式,委托运营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对于政府来讲,无法通过此种方式收回投资,筹集建设资金,只能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如对企业而言,前期投入非常小,运营期间的支出与从政府取得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相对稳定,风险较小,收益较低。
❺供排水 “一体化” 模式。该模式是将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与自来水项目打捆成一体,采用BOT方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