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尤金妮亚·查尔斯
多米尼加联邦女总理。早年在多米尼加高等修女学校受教育,又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攻读法律。后来进伦敦经济学院研究有关青少年犯罪问题和工联主义,并在伦敦参加律师工作。归国后,成为国内著名律师之一,是工会和商业组织的法律代理人,并在医疗机构中从事照顾老人、贫民和贫苦儿童的教育工作。1968年,创建自由党。1970年后任议会议员,1975年开始为夺取全国政权而斗争。1978年多米尼加摆脱英国宣布独立。1980年7月,独立后第一次大选中她获胜,成为加勒比国家第一位女总理。她的施政纲领,包括解决国内失业、住房和农业落后问题,执行不结盟的外交政策,与其他加勒比国家保持睦邻关系。1981年7月,当选为加勒比国家组织的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