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锦王玉锦 (1910—1970),海南黎族人民的杰出领导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红毛乡人。青年时代曾在广州国民党军队中当兵,白沙起义前是国民党红毛乡第三保保长。 1943年5月,国民党反动派在五指山制造了“五·一三”大屠杀血案,杀害苗族群众2000多人。他和王国兴等人发动和领导了著名的白沙起义,是白沙起起义的军事领导者,指挥起义队伍进攻国民党白沙县政府和白沙驻军,歼敌300多人,攻占了白沙县城牙叉。起义失败后,他坚决主张派人去寻找共产党,找红军。1944年,以黎族战士为主的白保乐人民群众解放团成立,王玉锦任参谋长,率领解放团为开辟五指山根据地做出了重大贡献。以后,先后担任白沙县二区区长,白保乐边区行政委员会委员。海南岛解放后,历任白沙县县长,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副州长等职。他对革命事业忠心耿耿,从不利用个人的权力去谋取私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和地位的高低,特别注意团结汉族同志,拥护民族团结统一,为黎族人民的翻身解放和黎族地区的发展、繁荣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在文化大革命中他遭到 “莫须有”的罪名,在政治上受到残酷的迫害,身体受到严重的摧残,1970年含冤逝世,终年60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