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伏法案
此案发生于明朝正统年间。王振得宠于英宗。《明史》卷三四记载:振少选入内书堂,侍英宗东宫,为局郎。……及英宗立,年少,振狡黠,得帝权。”“掌司礼监、导帝用重典御下,防大臣欺蔽。于是大臣下狱者不绝,而振得因以市权。”然而因当时碍于太皇太后,又有累朝元老杨士奇、杨荣、杨溥“三杨”的存在,王振有所顾忌及至这些人或死或告病引退以后,王振遂大权独揽,排挤异己,“大作威福,百官小有抵牾,辄执而击之,廷臣人人惴恐。”正统十四年(公元1449年)瓦刺的军队大举入寇,王振挟皇帝亲征。“八月己酉,帝驻大同,振益欲壮。镇守太监郭敬以敌势告,振始惧。……军士迂回奔走,壬戍始次土木。瓦刺兵追圣,师大溃,帝蒙尘,振乃为乱兵所杀。”“败报闻,都御史陈鉴等,廷奏振罪。郕王命……并振党诛之。”王振族中无论年少年长,皆斩,籍其家,得金银六十多库,玉盘一百,高六、七尺的珊瑚二十多株,其它珍宝无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