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娘王二娘,为南宋淳熙年间 (1174至1189年)琼州 “三十六峒统领”。她的祖先曾在北宋皇祐年间 (1049至1053年) 因“招降有功”而接受封建王朝的“封官受爵”,王二娘不仅世袭了 “宜人” 的封号,并且掌握了琼州实权,凡封建王朝有关琼州的命令都要通过她来执行。像王二娘这些经过“加官晋爵”的黎族统治人物的出现,标志着黎族社会的封建化到了12世纪后期便有了新的发展。 王二娘宋时黎族女首领。据周去非《岭外代答》载,其“家饶于财,善用其众,力能制服群黎。”宋廷曾封王二娘为“宜人”, 凡琼管官府有令下于黎族地区的,都须通过王二娘执行。二娘死后, 其女继承,相沿成为黎族首领。 王二娘?—1216南宋淳熙至嘉定间琼州黎族女首领。海南岛琼山县(今海口市)。祖父于北宋皇祐年间(1049—1054)归顺中央王朝受封,世代协助朝廷捍御琼管咽喉要地。绍兴朝时(1131—1162),琼山许益等人聚众起事,其母黄氏布谕黎峒各安生业不得从乱,功封宜人。其母无子,淳熙八年(1181),朝廷诰命准她袭封。统领黎族地区36峒,“善用众,能制服群黎”。在黎族地区贯彻朝廷政令,积极劝说“化外”黎人归附,时“琼管有号令,必下王宜人,无不贴然”。嘉定九年(1216)病卒。无子嗣,其女吴氏袭封,继续统领36峒黎人。 |